2018-05-10 16: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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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养老保险
1、账户开立与转移:未在陕西省内开立养老保险账户者,在新参保初即可缴纳养老保险,年审上账后即可在相关渠道查询结果。
女超过40周岁,男超过50周岁(简称4050人员备案)人员建立临时账户时,需在参保当月提供以下资料:《陕西省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户口簿原件和首页与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盖公章。
如在陕西省内有缴纳养老保险的记录,在参保初即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仅需要原单位出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即可。如果参保初无法办理转移,需要按月向社保中心进行养老未转移备案,待关系转入后可直接上账,无其他费用。如果已办理了转移,未提供凭证,无法备案,待转入后需要进行养老保险补缴,会产生高额滞纳金。
2、省外并入:需提供原参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省外转移专用,有详细的社保中心信息)。由我单位向社保中心提交资料,办理异地并入。一般在收到凭证2个月内提交到社保中心。
3、养老退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干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即特殊工种),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申请办理退休。
办理流程:拟退休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所在用人单位需在高新社保网上经办系统“退休审批”模块中进行网络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应于满龄前一年度的第四季度进行预报,市人社局进行最终审核;因病提前退休,需经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拟退休人员劳动能力等级为1-4级。
办理要求: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不满15年者,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待遇,或者办理养老保险退费。
4、养老保险提前结算
在陕西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前,如因工作调动至省外、市外等特殊原因,急需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时,可申请提前进行个人当年已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的帐务结算。在缴清当年已缴费月份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手续。缴费基数按照10%的增长率确定。
当年有缴费、无急办事由人员的养老保险转移,仍按原方法。
年审前,可使用此方法;年审后,按照正常方法操作。
二、医疗保险
1、参保缴费:四险均属于未参保或停保状态,才可购买。在西安市购买四险者,无法同时购买高新区的,仅缴纳单工伤也是一样。
2、医保卡:初次参保者,缴费3个月后社保中心统一制卡,6个月左右发放至单位,由单位下发给员工。续保者,继续沿用之前的交通银行卡,不再发卡。医保卡初始密码:111111。
丢失补办:拨打交通银行客服热线95559挂失,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相关银行网点办理补办手续。
发卡与否查询:现阶段,医保卡发放与否只能拨打高新社保咨询电话查询029-88333626,无其他查询途径。
医保卡打钱比例:40岁以下的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2.7%计入,41—50岁的按照基数的3.0%计入,51岁以上的按照基数的3.6%计入,退休人员按照本人养老金的5%计入。
3、门诊特殊项目:

以上项目,除64层及以上螺旋CT冠脉成像的报销比例为50%外,其他项目报销比例均为70%。
报销所需资料:

4、门诊其他可报销项目:

报销所需资料:

5、门诊慢性病项目及额度:

①申请要求:以个人身份参保申请门诊慢性病待遇的,累计缴费年限需超过24个月,其中区内缴费不少于12个月。
申请门诊慢性病待遇须持《认定申请表》到我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与所申请慢性疾病相关的专业科室,由主治及以上资质的医师根据申请人的病史、症状、体征及检查化验结果,如实填写慢性病病情并拟定门诊治疗用药方案,主诊科室及医院医保办审核后加盖印章。
住院病历要求提供因所申请疾病初次住院的病历,以及之后能反映病情变化的主要住院病历(首页、出院记录、入院记录、手术记录);门诊病历应提供连续就诊记录;对病史有明确时限要求的病种,连续就诊时间应满足病史时限要求;有慢性病史要求但病史时限不明确的,一般应有1年以上的连续就诊记录;有病史要求,连续就诊时间不能满足时限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
门诊慢性病待遇报销按自然年度结算,每年一季度报销上年度门诊慢性病待遇费用。门诊慢性病费用确实较高,个人负担较重的,可以申请按半年、季或月度报销。
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不得使用个人医保卡消费慢性病门诊费用,已经发生的统筹基金不予报销。
②A 申请资料(首次申请):(1)《认定申请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所申报病种住院病历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2次以上住院资料);(4)门诊病历或抢救病历复印件;(5)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6)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的复印件。
B 申请资料(复审或改变治疗方案):(1)《认定申请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前次审批的《认定申请表》复印件;(4)相关检查化验单及门诊或住院病历。
③报销资料:(1)《待遇申请表》、《明细表》;(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3)门诊票据原件、费用清单原件、双联购药处方(已划价);(4)《认定申请表》复印件;(5)药品说明书。
6、住院费用报销:高新社保中心签约挂账结算医院有61家,详见附件。
在不支持挂账结算医院就医时需要先行垫付相应费用,待治疗结束后至社保中心待遇审核科(都市之门A座1110)进行报销。
长期在外地工作就医人员需办理驻外就医相关手续,请在参保初即告知我单位,如因贵方原因导致未办理驻外就医手续,从而产生无法报销的的相关费用,由贵单位和员工本人承担。
所需资料:

7、医疗退休待遇:男性职工缴费满30年,女性职工缴费满25年方可享受。
三、生育保险
1、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可以申请生育保险待遇(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
2、①报销标准:顺产,最高额度4000元,剖腹产,最高额度6000元,男性职工报销仅享受50%。
如有并发症,一项并发症,在原报销的基础上增加2000元,两项及以上并发症,在原报销的基础上增加3000元。男性职工报销不享受。
生育多胞胎的,在原报销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
②流产手术报销标准为妊娠3个月以下350元,3-7个月1000元。
③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报销标准: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置(取出皮下埋置)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元;绝育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④宫外孕报销标准:保守治疗,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4000元,手术治疗,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6000元。
3、生育津贴:自2018年1月1日以后,参保女职工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计算方法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产假具体天数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津贴政策已出,具体申领方法暂无,待申领方法出台后办理。>
4、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综合症、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乳腺炎、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症、产褥中暑、产褥期精神异常等26种。
5、报销所需资料:

报销时限:
以上所有报销资料必须在出院之后90之内递交至社保中心待遇审核科(都市之门A座1110室)。
四、失业保险
1、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职工非因本人原因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愿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2、注意事项:
需在解除劳动关系的60天内提交相关资料至社保中心;
如在其他区有参保记录,申请失业时需提供相关参保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放弃相关参保年限的权益;
当月24号前提交资料,当月审批次月发放,当月25号及以后提交资料,次月审批顺延发放;
领取失业金首月,1-10号(遇节假日不顺延)需到社保中心签到,签到后当月发放失业金,审批后3个月内不签到的视作放弃本次申请。
3、所需资料:

4、领取失业金期限
城镇户口:(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2)缴费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3)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4)缴费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5)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6)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
农村户口:累计缴费每满一年,领取一个月失业补助,累计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领取标准:自2018年5月1日起,全省统一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一类区1512元/月,二类区1422元/月,三类区1332元/月,四类区1242元/月,同时,规定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随之相应调整。
5、失业保险一次性支付待遇
①项目: 生育补助费、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丧葬补助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②所需资料:

6、稳岗补贴
领取标准:依法参保且足额缴费的企业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去产能的钢铁煤炭企业稳岗补贴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80%给予稳岗补贴。
使用: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项目支出。
申请: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直接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法对其参保缴费、裁员情况进行审核,确定补贴企业名单、补贴项目及数额,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稳岗补贴采取年度一次性申请,同一年内企业只能申请享受一次。
7、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享受条件:①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②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目录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领取标准:职业资格证书: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申请: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职工,应在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社会保障卡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经审核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将技能提升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有条件的市(区)可运用电子政务手段开通技能提升补贴网络平台经办业务。
五、工伤保险
1、工伤认定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船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符合以上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发生工伤事故后,整体流程为:

3、申告:事故发生24小时内告知我单位,并且写明事故详细经过,3日内准备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复印件、门诊病历复印件,到社保中心备案
4、认定:事故发生1个月内提供资料做认定,如无法按时提供,请提前告知办理延期,如因贵方原因导致无法认定,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将由贵方承担。
所需资料:①个人申请 (写明事故经过和被伤害经过,摁手印签名字,加盖用工单位公章)
②二人以上证人证言(写清所见所闻,摁手印签字,加盖用工单位公章)
③事故证明(社保代理需要,派遣员工若是交通事故需要)
④诊断证明、门诊病历、门诊费用清单、检查报告单、门诊西药处方、门诊发票、住院发票、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费用清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均为原件(处方和检查报告对应发票如果有,必须提供。处方,检查报告,门诊病历时间必须和发票一致)
⑤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⑥身份证复印件(员工本人2份,2个证人各一份)
⑦其他特殊情况需准备的材料:
A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说明。
B民事事故: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被人殴打致残者,须有判决书,赔偿说明
注:赔偿说明(有赔偿写清楚具体赔偿金额以及事故过程,无赔偿则写无赔偿证明。必须双方签字按手印)
5、报销:认定为工伤以后可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所需资料如下:

如相关资料在认定阶段已提供,则不需要再次提供。
7、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工伤职工也应结合具体情况,就是否具备工伤康复资格、是否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等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
8、停止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
①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②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③拒绝治疗的。
六、住房公积金
1、我单位的公积金账户是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所以异地并入、改密等业务请前往此处。
2、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
①西安市内公积金转移:原单位办理了公积金封存后,本人拿身份证原件和我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接收证明》去银行办理转移即可,办理成功后将转移凭证交至我单位,由我单位社保专员办理启封和续保。
②西安市外公积金转移:两种方式
A 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去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转入,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信息表》,将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理的接续表原件给我单位,由我单位社保转移办理转入。所需时间为费用到账后的1-3个月。
B 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去西安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转入,将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介绍信给原单位,由原单位办理转出,并且提供已办理转出的凭证;员工将凭证给我单位,由我单位社保专员办理转入。所需时间为费用到账后的1-3个月。
3、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
(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四)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主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六)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可以提取;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职工为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
4、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配偶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结婚证;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子女、父母提取时,需提供以下关系证明之一:同户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他人代为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其他资料,按照提取条件准备相应的资料。
5、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职工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死亡职工生前未办理银行卡签约的,提取资金应当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账户。
因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资金确实无法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卡的,经提取人书面授权,允许转入第三方账户。
6、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职工申请销户提取前,应当先由所在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持身份证及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的公积金专柜申请提取。经办人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进行系统录入。公积金中心提取业务复核岗对已录入业务进行复核。审批通过后,由银行网点公积金专柜经办人打印提取凭证,经提取人或代办人签字确认后,银行经办人将提取资金转入与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账户。
七、其他事项
1、社会保险年审
2018年,社会保险年审工作自2月份开始可以办理,完成上账后即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2018年社会保险基数上下限未出台前,完成年审办理养老转出人员,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差额补交;基数上下限出台后,停保人员未办理养老转出人员,需缴纳养老保险差额。
代年审:需了解该单位的人员数量与参保数量,所属行业,工资水平,账务情况等。
2、社会保险补缴
高新区社保补缴分两种,第一种,四险在我单位已正常缴费,养老未转移时间段的补缴,此补缴在其养老保险正常缴费后可办理补缴。如果有当年未调整基数时间段的补缴,需在基数出台后一起操作,此补缴会产生补缴利息。
2018年新出台的《关于试行养老保险未转入人员缴费备案制度的通知》指出,参保人在原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停保手续后,如暂时无法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单位,新单位可在网厅的相应功能中按照应缴费归属月度,逐月进行缴费备案。进行过缴费备案的人员,网厅将按参保人员备案月度纳入当月月度缴费申报